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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今年5月間,一名補習班老師與17歲高二女學生墜入情網,兩人在補習班地板和沙發上兩度發生性行為﹔兩個月後,女方父親查覺兩人戀情並對男老師提告。不過,少女在庭上坦承,她自願與老師交往並發生性行為,檢方因此將男老師不起訴處分。現年37歲的數學老師何姓男子跟女學生愛得火熱,曾認定少女是「愛情裡缺了的那一塊」﹔媒體報導,師生兩人曾在補習班大教室地板和小教室沙發上「嘿咻」。今年7月,女學生父親發現何男傳送曖昧簡訊,得知實情後憤而對何男提告,控告他涉嫌利用權勢性交。女學生在庭上說,她心甘情願與老師交往,還曾幫忙搬走教室桌椅、騰出空間以從事性行為。根據女方證詞,檢方認定少女已滿17歲而雙方是「合意發生性關係」,因此於法不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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